2010年8月底至今年3月,以周亮為首的5人詐騙團伙借租車之名連續作案,相繼從汽車租賃市場騙得各類轎車7輛,再將其變賣、質押、轉讓,涉案金額達90余萬元。
記者昨天從閘北區檢察院了解到,這個團伙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閘北區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、信用卡詐騙罪及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分別采取批準逮捕、取保候審等強制措施。而案件偵破過程中,汽車租賃市場的漏洞也顯現出來。
連環詐騙
今年27歲的周亮是本市某國有企業工人,先后因賭博欠債20多萬元。迫于債主的騷擾,家人與他都斷絕了來往。后來,周亮學會了開車,并在汽車租賃行租了輛車駕駛。
2010年8月的一天,債主再次逼債,當得知周亮正租用著一輛蒙迪歐轎車后,提示他“還不起錢可用東西抵押”。周亮一經“點撥”,馬上將這輛蒙迪歐轎車以10萬元的價格抵押。此后,周亮如法炮制,將租來的車抵押,甚至租到車后直接變賣,而得來的錢全部用于償還債務和賭博。已經查明的被害租賃車公司就有5家,受騙最多的一家損失的車達5輛。
精心布局
據了解,周亮在汽車租賃行行騙的程序和手法如下:
■ 喬裝打扮,樹立虛假“信譽”。從2010年8月開始,周亮用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,先后在市內各大租車行租車。為了博取信任,他假扮成二手房老板、建筑公司老板、富商,利用這些虛假的身份,順利租到了包括“奧迪”在內的轎車。
本市某租賃公司負責人在介紹情況時說:“周亮3個月以來‘信譽’一直很好。今年3月18日,他的朋友鄒峰來租價值30余萬元的奧迪A6,由于車價較貴,遭到了租車行的拒絕。后來經周亮介紹,租車行才將奧迪A6租給了鄒峰。”另一家受害汽車租賃公司職員陳某也說:“我們一直相信周亮的老板身份是真實的,他每次來都要好車,我們想畢竟人家出去做生意,坐車要有檔次。”陳某還稱:“剛開始周亮按時交租金,每月也定時把車開回來保養,有時還自費到汽車美容店保養,大家都覺得他特別耿直。”
其實,鄒峰就是周亮詐騙團伙的成員,兩人配合演了一出“雙簧”,周亮用自己的“信譽”擔保了鄒峰,而鄒峰在得到奧迪車的第二天就將其轉賣,與團伙其他成員分贓后潛逃,由周亮留下繼續行騙。
■ 以小“贏”大,放線釣魚。周亮在租車時,先交納小額的租金租車,如以5000元/月的費用租一輛桑塔納轎車。同時,為了博取“信任”,他經常給租車公司員工帶去一些禮品,以示自己的富有和大度,從而取得汽車租賃公司的信任。在周亮的掩飾下,租車行員工普遍認為他很厚道,對人親切。
■ 拆東補西,連環詐騙。為使騙局不被揭穿,周亮使用“租車-押車-騙錢-還債-再租車”的手段,用后面騙來的錢歸還前面的租車款項,拆東墻補西墻,一環扣一環。
擊中“軟肋”
據了解,近幾年,本市相繼發生了多起汽車租賃市場詐騙案,涉案金額巨大。為何這些行騙者能夠以各種虛假名義博得租賃公司的信任,屢屢得手呢?一個共同特點是:他們找到了租車行的漏洞。
■ 首先,缺乏基本的身份驗證和安全措施,令犯罪分子有機可乘。據一家汽車租賃公司透露,初次租車,只需帶本人身份證、駕照和戶口簿就行,復印留底后繳5000元押金,就可開走轎車。再次租車時,如果客戶信譽良好,就不需要上述材料,交足押金即可。
周亮在租車時,用的是真實的身份證,但他吹噓自己是老板、經理,再加上扮演這些角色時十分逼真,幾乎沒有人懷疑他的真實身份。據調查,周亮還先后雇傭過團伙中其余4人去租車,這些人證件齊備且真實,但所有汽車租賃公司直到案發,才得知這4人都是周亮雇來的。
■ 其次,汽車租賃行業的惡性競爭降低了租車者的“信任門檻”。對于周亮的偽裝,所有的租車公司為了拉住這個“大客戶”,非但沒有察覺,反而待他如貴賓。此外,在租車業內,超時還車等現象相當普遍。但通常情況下,汽車租賃公司為了以后持續獲利不敢得罪客戶,一般不會報警,也不尋求法律途徑解決,而是讓自己公司的員工四處尋車。